没有激励的后续支持,传帮带的作用很难持续下去,老板不同意给奖励费用,以我的理解是不直接支付“导师”的薪金,并不是不可以变相支付,及在不增加老板支付成本的基础上给与“导师”奖励。
第一:公司可以举办新人比武大赛,优胜者可以提前转正,“导师”可以分得转正后第一个月的徒弟的超出试用期工资差额的50%。
第二:以“导师”出徒的速度和质量与年终奖,或年终先进个人评选挂钩。
第三:与公司外训机会,推选劳模等带有社会价值的事项挂钩。
第四:在绩效体系里加入出徒这项考核(估计会被老师傅们骂死)指标。
第五:与薪资增长幅度,企业工龄工资等挂钩。
总之可以与钱挂钩的,HR能想到的都可提出与老板协商,根据企业情况适时决定,我曾经采用的方式是带徒的“导师”,在基本工资系数里有个0.05的增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