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在公司的试用期是壹至叁个月,入职时间以人力资源部核准的时间为最后依据。试用期公司与员工互相了解适应的过程,员工如果是试用期内请假时间超过15天,将被视为自动离职,试用期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累计三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流程第1步:试用期
各部门为新员工组织相关的技术培训或指导,并指定一名员工作为指导老师;
l 人力部、用人部门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评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定表》;
流程第2步:转正流程
l 人力资源部根据《试期员工综合评定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员工转正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未通过考核的员工予以辞退《解除用工协议通知单》,填写《离职保密承诺书》。
人力资源专员至社保局增加员工社保,员工转正次月即购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