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阶段:
Ø 试用时间:1-3个月。
Ø 试用期内:
a) 若员工的个人能力及工作表现未能达到公司制定的标准,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并按日结算工资。
b) 若员工提出离职、终止试用,需提前三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面谈、报批,并与所在部门及综合部办理《离职、辞退人员交接表》,退还所发办公设备及用品。
Ø 考核转正: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工作能力及表现,提出“转正申请”并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由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试用期情况做出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可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并按程序报批。考核未合格者,继续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