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法欠妥。
首先招人投入的成本来说,再辞退的话是完全的损失。所以,要针对准备辞退的人做好全方位的人才测评,看到底是否适合本岗位,如果不适合的,那么是否有适合的其他岗位。找其本人谈话,看是否可以通过培训来达到要求。
2.遇到这种问题。试用期内辞退,需要出具其不符合公司制度或者是本岗位职责的证据。而交代的事情完成的差强人意,不够机灵等,这些是属于工作能力。而非是工作职责。所以如果以这个理由辞退,是很不妥当的。应该以公司制度或者其本岗位职责完不成或者某错误这样的理由辞退。
总结:大原则是能不辞就不辞。能通过培训解决的就先通过培训解决,实在觉得不符合,那么要先做测评,完善的评测之后,再做决定。就是要辞退,也尽可能的告诉其本人为何,尽量给予建议,对于以后工作有所帮助。这样才能代表企业的一种态度。
1楼 欧多多的爱
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