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公司在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属合理范围,但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
2)试用期是一个双向考查的过程,一方面公司通过这段时间来考查员工的性格能力技能是否能与公司本岗位的要求匹配,另一方面员工也通过这段时间了解公司的文化氛围环境岗位分工发展是否与自己的期望相符,如有一方觉得不合适,就好像恋人分手一样只是一个人的事了。
本案例中,公司认为前台文员达不到公司要求,公司需要对照岗位职责说明书来举证说明:如XX报表要求每月几日完成,但前台在提交过程中及时性不够,准确性不够,通常需要修改多次,给其他对口部门带来工作的不便;如与同事上级的相处不合,对上级的安排有异议时不去工作,用怠工来对待等;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这些都要有事实的依据和不符合的证据包括人证。
当然这是到了没办法非得要他走的时候再去做。
但用一个人是经过了面试的,所以公司需要本着相信员工并帮助员工认识短板共同提升的态度来解决问题,当距离转正还有较长时间时,HRM或部门NO.1可与员工本人进行初用期的访谈,了解员工工作的状态,难点,需要协助的事宜,明确告知员工的长处和需要提升的短板部分,可能包括:软件公式不会用,对口人不详,PPT制作创新不够,会议安排及会务接待灵敏性有待提升等,有差距的部分看员工是否自己认识到,有没有方法来解决,如果没有则HRM和部门NO。1共同来帮助其达到胜任力要求,再给予相应的培训支持,如轮岗,师带徒,并则令在规定时间内调整达到最低要求,如通过培训等方式再达不到公司要求,公司再采取取证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让员工心服口服。
28楼 Alice7758258
学习了,谢谢分享
27楼 豔華
学习
26楼 阳光下的大海
认真学习
25楼 祥ge
学习了
24楼 Sunny大仪
学习
23楼 欧欧TOP
学习
22楼 欧欧TOP
学习
21楼 antheatan
同意的呢~~
20楼 冷袖香寒
学习
19楼 幸福所以快樂
受益
18楼 一生一世一双人
很值得学习!
17楼 dflina
支持
16楼 ysze
hao
15楼 130148080东东
学习
14楼 明静
双方都该考虑责任, 不应该单纯一方面的做决定,其实人都一样只不过需要适合的引导,学习了
13楼 邓子
先学习学习
12楼 野苹
不错 不错
11楼 秋瞳
学习了。
10楼 清风枚月
学习学习
9楼 旅居师凡瑟
每天学习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