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成功应聘A公司的前台文员,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了2个月后,公司觉得李小姐工作拖拉,交代的事情完成得差强人意,也不够机灵,所以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李小姐不服,觉得自己表现虽然一般,但并无过错,公司辞退自己需要赔偿,不赔偿就去告公司。那么,请问:
1、你如何看待A公司的这种做法?
答:A公司的做法是没有及时留下证据和做好试用期员工管理工作。
答:A公司的做法是没有将试用期考核及谈心做好,目前这种情况,可以让李将试用期工作进行每月总结,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李进行面谈,指出不足,督促其进步,并要求其在考核及面谈表中打分,留下证据。
2、如果你是该公司HR经理,你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答:A公司的做法是没有将试用期考核及谈心做好,目前这种情况,可以让李将试用期工作进行每月总结,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李进行面谈,指出不足,督促其进步,并要求其在考核及面谈表中打分,留下证据,这样李小姐就不会觉得突然被辞退而接受不了。
1楼 晓ou
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