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A公司就这样辞退入职两个月的员工,从法律层面讲,有些说不过去,当新员工在试用期人达不到岗位要求,要经过培训并考核,考核不合格,需再培训再考核,如果考核还是达不到者,可进行调岗,调岗后都仍然无法胜任岗位时方可辞退。如果A公司就凭李小姐平时工作拖拉,交代的事情未按时完成而辞退,是否相应的证据证明李小姐无法胜任本岗位工作,即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是需要依据证明的,否是当事人要求赔偿也是很合理的做法。
从私人层在分析,新人入职后,未对其培训及引导,对员工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每个人都有优缺点,用人之道:用其长,避其短。
如果我是A公司HR经理,首先确认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绩效情况等。当做新员工岗位培训时,进行培训与考核,并不定时跟进新员工工作情况,定时与不定时的分配不同工作任务或本岗位以外的工作,看其工作能力情况及对附加工作的态度。
案例中李小姐工作是有问题,当员有出现问题后,直属上司是否对李小姐有关注?是否在岗前培训时将工作项目、完成时间等说清楚,每个人都有惰性的一面,当工作没有人要求及监督的时候,多半人会变得懒散,而且对工作也不会有自我要求。在职场中只有极少部分人员对工作自我要求较高,这类人员在任何一家企业都有晋升及加薪的机会,也就是所谓在职场上成功人士,但在成功的背后他们的确有付出。
作为一名优秀的HR人员来说,不光要招人,还要育人、留人,育人及留人比招人更重要。用人部门更加应该不断的监督及检查下属的工作,很多基层的人员都只做上级要求事项及检查的工作,所以管理人员不光交代工作,还要不断的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8楼 Alice7758258
学习了,谢谢分享
7楼 祥ge
学习了
6楼 wwsaa7729
支持
5楼 邓子
每天学习
4楼 野苹
不错 不错
3楼 旅居师凡瑟
每天学习
2楼 842725008
很好,学习了!
1楼 ZGM188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