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如何看待A公司的这种做法?
若按法律规定,当然是违法的了,但按实际来看,这种做法很正常,当然这种正常也是分地区、分人的。很多地方,比如北上广,用人单位那么多,说个个都守法合规,很难令人想象,只不过是整体的环境比较正规一点罢了;还有就是分人,有些人呢,法律意识强一些,自己的利益被侵犯,很可能就以法律为武器,进行维权;有些人就不会,本着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想法,一拍******就走了,也有人想好就好散,就这样和和气气的走人。本人虽然也是做人力的,但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好聚好散。
2、如果你是该公司HR经理,你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既然李小姐有了“公司辞退自己需要赔偿,不赔偿就去告公司”这种想法,我想还是依法办事吧。首先进行培训,然后搜集其不合格的证据;第二就是看看学历等应聘信息是否为假;
在这之前,应该和李小姐谈谈,本着和平解决的想法,要是不行,就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也未尝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