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公司做法不够周全,给员工有漏洞可钻。
2、如果我是该公司的HR经理,解决如下:
1)入职是发放岗位职责说明书,列明具体的工作要求;
2)在员工入职2个月时,发现员工工作拖拉,做事不够好,需找员工面谈,给其指导,并且有面谈记录,双方签字留底;
3)在谈话后2个星期,若员工仍然未改进,再和部门一起找该员工进行面谈,首先对她的努力与付出表示肯定,然后将她在公司工作的情况说一遍,通过谈话,让她知道自己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今后工作中如何改进,让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员工不同意再告知公司解除合同。
4)这么进行,基本符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给予解除,无需任何赔偿,因为有岗位要求,有指导仍然不行的记录,所以不会带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