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可以这样处理:
1、合法延长试用期:
劳动法规定的最长的试用期是6个月,老李可以先检查业务员小张的合同是否签订三年,如果签订了三年试用期还不到六个月,那么公司可以合法延长其试用期到6个月,再给其一段时间完成这个大单的谈判。
2、制度先行:
老李先和小张的经理沟通,了解这个大单是不是除了小张就没有其他人可以谈下来了?如果小张是可以替代且不影响大单生意的,那么小张可以按照试用期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业务员小张无可替代:
如果小张的经理觉得这个大单没有小张就无法谈下来,而且小张的试用期已经到了,那么公司可以考虑给小张重新签订试用期考核指标或者补充协议,在试用期内给他安排转正,(人资主管在得到高层领导的同意下)在转正绩效面谈时公司要把情况如实反馈给小张,并且加以激励,鼓励他完成大单,但是此事只能作为特例处理,这件事情处理完以后,小张要对自己的试用期不达标却转正的事情要严格保密,而且公司要相应修改公司的试用期考核规定和指标,也就是在员工绩效不达标的情况下,员工做了哪些关键事件就可以继续安排顺利转正?还要写明员工在所有绩效考核指标都达标的情况下,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公司制度,就不得安排转正,这样才能维护以后的制度。
公司的制度要维护,但是在制度影响了公司重要业务的情况下,制度可以破例,破例以后,要适时对制度进行改善,否则破例多了,制度也就没有遵守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