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苦恼了,一边是公司的试用期管理规定,一边又是老王对小张的大单的关注!不知如何是好。
那么,请问:如果你是老李,你会怎么处理此事?
我觉得,老李不能因为用人部门这个说法,就网开一面。
但是,现在重要的事情是以公司的生意为主,要妥善安排
首先,老李可以提醒用人部门,这个人存在哪些问题,会有什么麻烦,让用人部门来掂量这个大单是否应该有公司的老人共同跟进。
其次,老李可以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适当延长新员工的试用期,一方面是给新员工更多机会,让本人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存在不足,应该如何改进;别一方面也让用人部门更了解这个人是否适用岗位,做出全方位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