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主管老李最近遇到了难题,新招聘的业务员小张,马上就要试用期满了,按照公司试用期考核规定,小张试用期内的业绩没有达标,按道理是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小张的经理老王说,小张现在正在谈一个大单,要是谈成了将是公司目前最大的一笔生意,希望老李不要按照规定“开了”小张。老李苦恼了,一边是公司的试用期管理规定,一边又是老王对小张的大单的关注!不知如何是好。
那么,请问:如果你是老李,你会怎么处理此事?
人事常见的选择题。解除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考核相关规定,还是尊重部门意见留用这个员工?如过我是老李,可能会视公司情况而定。
如果目前公司在推行试用期考核制度,不管小张是否有大单,试用期考核不过关,解除劳动合同。小张的只是个例,如破例,日后的制度推行过程中,将更加困难,今天小张手中有大单,不执行制度,明天小王手中有客户资源不执行制度......长此以往,后果可想而知。
如果公司各项制度制度都很好,公司管理中,试用期考核中有视情况放宽的惯例。业务部门主管的意见可以考虑。可以与部门主管一起,和员工本人沟通,延长试用期,这样,既执行了制度,也考虑了部门需求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