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活的,制度是死的,制度固然重要,但也要具体事情具体处理,不能死搬硬套,不然好事办成坏事。案例中,人资部老李按照试用期规定照章办事,业务部经理老王关注小张正在谈的大单,要求破例,按说两人都有理。
如果我是老李,我会梳理如下思路:
1、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对公司和员工来说,本身具有风险性,不完善不合理的考核制度,不但在短短的试用期内考核不出员工的水平,还会增加员工流失率,增加招聘成本。
案例中公司对业务员的考核,主要是业绩指标考核,业绩指标的达成,往往需要一个过程,有的不是马上能看到结果的,所以公司在约定业务员试用期时,就应该考虑到这个外在因素。
小李在试用期快满前正在谈一个大单,说明其是有工作潜力的,而且也是在努力没有放弃的。
鉴于以上原因,HR部门老李和业务经理老王应该针对小李的工作表现、工作绩效情况深入沟通一次,综合评估小李的工作能力,最后决定是否给予延长试用期。
2、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绩
延长了试用期,等同于多给了业务员小李一次机会,还不能就此了事,还要帮助其提高,争取在延长的试用期内达成业绩指标。
HR部门:找业务部经理老王沟通,分析业务员考核指标,责成部门加强对业务员的业务水平培训,帮助其改善绩效,完成业绩指标;找业务员小李沟通,就试用期延长一事告之,分析前面试用期业绩不达标的原因,提出改善建议,鼓励其在延长的试用期内完成业绩指标;
业务部门:具体分析小王试用期业绩不达标的原因,针对性的进行业务技能、业务水平提高培训,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小王业绩指标的达成。
试用期不合格,不单单只是试用员工的能力水平问题,跟公司的考核制度,用人部门的试用培训、引导都相关联,只有公司的考核体系完善,试用期培训、引导体系跟得上,才能真正做好员工的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