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长试用期:
告之小李公司的转正规则,并如实告之不能转正的原因是因为业绩不达标,并如实告之此单签订后对他的影响。
2、制度先行:
老李先和小张的经理沟通,了解这个大单是不是除了小张就没有其他人可以谈下来了?如果小张是可以替代且不影响大单生意的,那么小张可以按照试用期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业务员小张无可替代:
如果小张的经理觉得这个大单没有小张就无法谈下来,而且小张的试用期已经到了,那么公司可以这样做:
一、考虑给小张重新签订试用期考核指标或者补充协议,在试用期内给他安排转正,(人资主管在得到高层领导的同意下)在转正绩效面谈时公司要把情况如实反馈给小张,并且加以激励,鼓励他完成大单,但是此事只能作为特例处理,这件事情处理完以后,小张要对自己的试用期不达标却转正的事情要严格保密,而且公司要相应修改公司的试用期考核规定和指标,也就是在员工绩效不达标的情况下,员工做了哪些关键事件就可以继续安排顺利转正?还要写明员工在所有绩效考核指标都达标的情况下,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公司制度,就不得安排转正,这样才能维护以后的制度。
二、如果该大单做了一个以后,基本没有其他机会了,可以考虑和业务员小张解除劳动合同并改签合作协议,兼职合作形式来工作,在大单成功后给予高额提成。
在面对大单的情况下,要不要留小张这个不一定有用的人才,公司要衡量,这几个月投入的小张的工资多少,是否划算?他一旦走,手上的单子是否就没了?后果有多严重?其次,公司的制度要维护,但是在制度影响了公司重要业务的情况下,制度可以破例,破例以后,要适时对制度进行改善,否则破例多了,制度也就没有遵守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