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的现象极为普遍,撇开其本人的原因不谈,此问题的主要责任到底在谁身上?是HR部门?还是业务部门?双方争论不休,各有各的说法和道理,请看他们的观点:
其主要责任应该在用人部门,HR部门在招聘到人,基础培训完成,安排和与部门导师传帮带后,新人主要的时间就会在用人部门,接触工作内容都与用人部门有关,假如用人部门在日常中对新人不问不顾,也无工作的具体安排,或者故意排挤新人,新人感觉不到归宿感,就会对工作无所适从,也就对工作慢慢缺乏兴趣,自然也就不愿意再干下去,让新人能留下的部门氛围很重要,所以主要责任应该在用人部门,HR部门只是起到协调指导提醒考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