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这事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员工的离职基本可概括为:选择公司,离开领导。员工的离职主要原因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入司一个月内离职的,基本责任应该在人力资源部门。入司一年以内离职的,主要责任应该是用人部门。入司一以上离职的,责大部分应该在于公司企业文化。
1.入司一个月离职责任在于人力资源部。主要表现为HR的入职培训、引导以及试用期的培养跟踪存在问题。
2.入司一年内离职责任在于部门主管。主要表现为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不合理、职责、流程以及考核目标不清晰、传帮带方式存在一定问题等等。
3.入司一年以上离职责在于公司。员工与公司经过一年的磨合,基本上已经能适应公司的工作氛围和管理方式,接下来再离职,主要原因就应该为企业文化不融合、职业发展出现瓶颈等原因。
纵观以上问题,如何避免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的问题频繁发生,或者说如何避免员工在试用期内受老员工排挤等人为原因离职。个人认为;可以在员工试用期内签订《新员工培养协议》,要求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主管领导、部门负责带新人的老员工(简称师傅)、新员工五方共同签订一份协议。并明确规定在员工试用期内各方应该承担的 责任和义务。在员工试用过程中,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跟踪、落实。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离职,部门主管、师傅都要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如果员工试用期顺利转正,可以给与师傅和部门主管一定的奖励。此方法在我公司经过两年多的试行,效果非常好。
2楼 Alice775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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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ZGM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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