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道义上讲,似乎HR的担子更重些,为何呢?HR管人岗匹配的,HR的头道关引入了不合适的产品(人)。
2、但是,想想看,没有哪个HR会不予用人部门沟通就自行把人安排进来的,就算是个工人,通常也会叫生产经理、生产主管一起过来聊聊。
3、所以,从职务、职能角度来讲,肯定是用人部门负主要责任:
3.1 识人不明。如果员工因为道德问题被拿下,则说明面试时HR与业务部门的经理都“走眼”了,如果是技术原因被拿下,那仅能说明,用人部门技术环节把关不严。
3.2 用人不对。能力不同,用于合适岗位,人员内部职能的调配权在于用人部门,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即使“识人不明”,也可以“人适其岗”,否则也就没有那句话——没有不合适的人,只有不合适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