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反方,人没带好怨不得人力资源部啊
由和看法之前,我思考了好久:以上“正”“反”双方不就是我们平时工作的写照吗?我们HR部门平时不就是与用人部门经常发生口角吗?如果有上级领导追究员工离职责任时,HR部门与用人部门不就是相互推诿吗?各自都能举出很多的理由,好象都能将责任推出去,那最终的责任到哪里去了?难道是总经理和公司的责任?所以,不管是在站在“正方”或是站在“反方”来看待员工在试用期非个人原因的主动离职现象,都只能是争吵越来越厉害,最终却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破坏HR部门与各用人部门良好关系。
这涉及到一个企业文化问题,在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时,企业的习惯是找理由还是找办法?是找别人的问题还是找自己的问题?这就是“内向型思维”和“外向型思维”的区别。如果是内向型思维的企业文化,各部门各员工面对问题时,都会从本部门、自身角度去找原因想办法,而不会去找其他部门的问题,甚至在会上,总经理都会要求“只听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不能讲别的部门存在的问题,更不听理由”,“外向型思维”则相反,遇到问题都是说别人的问题,找出各种不是自己原因的理由,选择哪种思维,企业问题的解决甚至企业的发展速度可想而知。经过简单的前奏,今天的学习主题我“中立”分析如下:
1、哪些属于试用期非本人原因主动离职:首先,不是因为用人单位经过试用而认为员工不合格;其次,员工离职是在试用期内;再次,离职原因是非本人原因,那么,本人原因有哪些,我简单列举一下:身体健康变坏、家庭变故、生小孩、创业、求学、当兵、考上大学公务员、搬家等。
那么,非本人原因主动离职就是指因为公司的原因让其不得不主动请辞,
也可以简单罗列一下有哪些情形:硬件方面(地理位置太偏、无班车往返城区、宿舍食堂条件差、所在地社会治安不好、购物业余娱乐不方便、工衣办证等要收费、不买五险一金、薪资加班费等与当初谈判不一致、工作方式太辛苦、工作时间太长、无车补电话补贴、工具设施等太长时间未购买到位等)、软件方面(管理层的管理简单粗暴、上司无表扬只批评、不尊重人格、同事间关系冷漠、业余时间枯燥少组织活动、工作无技术含量学不到本事、感觉没有升职空间看不到希望、认为只是付出无培训提高能力、领导关心太少、HR部门问寒问暖与用人部门只看结果无人情管理形成的反差等)。当然,大家都会举出很多的情形。
2、能清晰明白界定责任吗?针对以上列举的公司硬软件原因,我们能够十分清楚的界定是哪个部门的原因吗?比如:工作方式太辛苦(比如:只能站着上班)是HR部门还是用人部门的责任?同事间关系冷漠是用人部门还是HR部门的责任?领导关心太少呢?我想,不管是哪种新员工试用期非本人原因的主动离职,我们有的只有凭感觉可能是哪个部门的责任会多一点,而多数原因是根本没有办法分清是哪个部门的责任的,而非要弄清楚责任的话,最后只能归到是公司的责任,但是,同事们,公司本来就存在这些问题,有必要去追究它的责任吗?你追究得了吗?
3、界定责任带来的后果。如果非要界定每种原因的责任大小,你部门责任占多大比重,我部门占多少百分比,他部门占多大责任,找责任大小容易让人想到被处罚的可能,所以,大家都是找出各种理由和借口来推脱责任,最好让自己置身事外,这是人的******,没有人想被处罚,所以,如果追究问题的责任是没有用的,只能让问题得不到解决,并极可能引起部门间纷争,公司内出现各种利益团体,产生更多的内耗,公司存在的问题也将越来越多,并达到无法根治,最终爆发引起更大公司损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