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主动流失,谁该负主要责任?
我的观点是中立的,员工试用期离职,说是谁的责任都是很片面的。员工进入试用期,到转正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HR和用人部门都参与其中,与员工亲密接触,员工可能因为其中任何的一个原因离职。
员工试用期离职原因,主要由几方面:1.HR所描述的与公司的现状不相符; 2.公司的现状与员工的心里预期不相符;3.HR所描述的与员工心里预期不相符,员工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或者是迫于其他的原因先入职,遇到其他更好的机遇立即离开。任何一个阶段的任何一点“不相符”都可能造成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因为在试用期内,不仅是公司在考察员工是否有胜任能力,员工也在考察公司是否是自己的归属地。所以这个是双向的互动过程。
因此这个责任应该是HR和用人部门共同承担。在发生这样的情况之后,应该联合起来找原因,解决问题,只有如此,我们的工作才不会互相推卸责任,才会努力去积极做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