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的确是件非常令人头痛的事情
1、员工请假程序,用人部门有一定权限是否同意员工休假,比如病假在7天内,部门有权限批准,超过7天,在15天内,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才能休假,超过15天,要经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才有权限批准。
2、请假途中再续假,若是该员工所请的假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有权限的部门结合工作情况,考虑是否批准
3、请假门槛设定比较严格。比如病假,须是指定医院确诊出具的证明方有效;探亲假,须出具被探者的户籍证明或是劳动合同书之类的,报送人力部审核,确认是否具备休假的条件;女工三期休假,也要见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才能休假。不过,我们公司对三期员工的休假规定本来就很宽松了的。因为是化工企业,在生产一线的员工一旦医院出具怀孕的证明,就开始休假,共计一年半的休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