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是员工正常的权利,无可厚非。每个单位都应该按照刚加的政策允许职工休假。一般情况下这个也不应该成为HR管理中令人头痛的问题。
关于这类问题我想和大家交流的主要是两点:一是单位在休息休假的制度方面必须健全,确定可以休假的种类,什么假可以休、什么假不能休;不同的休假需要提供什么样的假条;还有就是休假的程序是什么,这点非常关键,尤其是在执行起来一定要严格执行……
而针对恶意休假的员工在制度上可以加入出勤率考核指标,规定年度(还可以是月度、季度)如果出勤率达不到一定的指标,可以:扣工资、扣福利、降职降级、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信这样一定可以制约恶意休假的现象。至于说弄虚作假的假假条处理起来也非常方便,只要单位有相应的制度,到医院一核实,属于虚假的直接就可以处理他。
当然题目中出现的情况,在不违反的公司制度的前提下还是应该准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