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处理请假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规章制度写的尽量的细,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这样对于大多数情况发生之后来说,照章办事就可以了。
但是话说回来,计划赶不上变化,出现没有预料到的情况的时候,我觉得处理的原则就是:合情合理。根据需要,需要提供证明的提供证明,需要所属部门配合的所属部门要配合。
对于女职工三期的问题,从本意上来说,我是不怎么赞成现在国家的相关规定的。
企业是应该给予女性同志特别的关照,但是在薪酬的给予上我觉得给的过多了。你想想,你耽误了我企业几个月的事情不说,我不但要想办法把原来属于你的工作找人替你来做,我还要一份不少的付你工资,为什么呢?总要给企业一个理由是吧?企业是盈利的,不是慈善机构。
所以在这一方面上,企业HR一方面要遵从法律规定,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但是另外一方面也要在规章制度上下功夫,防止一些不知满足别有用心的女员工的各种不利于企业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