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支持小李的这种行为,因为作为一名HR专员,缺少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1、小李的诉求能得到支持,我想既然想让公司给予他的赔偿,估计会把相应的资料做全,确保个人不用负担责任的,同样,公司也可以工作失职来追究他的责任。
2、目前我司没有合同签订管理制度,据我以前的工作经验,新员工在入职3天培训期实成后将签订劳动合同,并附有劳动签收表,比如收到合同日期,合同总期限等项目,老员工的合同续签一般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准备新合同,并同样附劳动合同签收表,对于收到合同15日未签订者,会以书面形式的通知发送一份给当事人,一份张贴厂宣传栏,并拍照留证。
前期的的工作也许有蛮多不是非常科学合理的地方,希望后续学习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