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李的诉讼请求不可以支持,原因如下:
1、其本人是负责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的额,故意拖延时间不续签劳动合同说明其本人是资源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故应不予以支持,但是这也充分显示了小李所在公司HR管理的混乱状态,上级没有做好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授权不是放任不管,而要有度;
2、虽然不能得到支持,但是公司还是必须做出相应的对策比方说收集证据,来证明是小李故意为之,否则还是避免不了劳资纠纷的;
我们的劳动合同签订有严格的制度管理,全部运用K3金蝶软件来统一管理,每月15号左右核对一次,一般会在劳动合同签订到期前的2个月来准备续签和签订工作,续签主要针对经过公司考核达到续签要求的人员,签订主要针对新入职员工,一般所有新入职员工没有特殊情况都会在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不予以续签的部分将会提前一个月告知不予以续签的原因,并将通过记录将本人及其上司签名确认。劳动合同的管理全部采用和档案管理一样的方式存档,没有经过总经理室的签批,其他部门的人员均没有权利查阅员工档案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