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得到支持,因为签订合同是小李负责的工作内容,他自己明明知道却故意违反规定,属于监守自盗、知法犯法。利用自己的职位工作来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本身就是自己的工作失误。
同时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也存在漏洞才让小李钻了空子,一般企业规定员工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需签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以证明该员工已经签订了合同,防备劳动合同被盗或者被遗失的特殊情况。
如果遇到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公司应该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还是不肯签合同要求员工签写不同意签订合同的书面声明提出不愿签合同的理由,作为证据。如果员工仍不愿意签订的,公司会以员工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为由终止员工劳动关系,必须勇士书面通知员工。
最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向上级人事部门领导那里有备案,这样才能保证不让某些员工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