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李的诉求是没有办法得到支持的。
2、作为一名HR需要有其职业道德及操守,HR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要保证公司要与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小李的做法明显的是监守自盗的行为,明显的知法犯法。这一类案例并非是因为公司主观上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小李的恶意主张,因此在这个案例上,公司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我们公司的管理制度:
1、基层员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关键职员在入职一个星期之内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都是有HR专人管理;
3、劳动合同签订是必须是HR专人亲眼见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代签等现象的发生;
4、劳动合同的管理必须符合TAPA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