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职业道德方面讲,小李的做法应该受到谴责。
二从公司合同管理方面应该严格规范。
我公司对合同方面管理制度:
1、新招的员工,公司会在7-10内把所有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签订完毕。
2、如果是合同到期公司打算继续留用的员工,公司会提前一个月与其沟通并且续约合同。
3、员工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需做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以证明该员工已经签订了合同,防备劳动合同被盗或者被遗失的特殊情况。
4、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公司会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员工不同意签订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不同意签订的意见等,作为证据。员工拒绝签订的,公司会按照劳动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规章制度终止员工劳动关系,并且书面通知员工。
5、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会签订关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指标等作为附件,这些规章制度应该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公司也可以约定:当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冲突时,适用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前提是这些规章制度合法。
6、劳动合同任一项条款发生变更和修改,都需要员工的书面确认和签名。
7、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有专人管理,特殊岗位(高层管理、财务人员、人事部主要人员)由老板负责保管,外借审阅等需取走要经专门审批流程,无关人员无权审阅。
防范劳动风险,从入职开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