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举证再说支持或不支持
小李是管这一块的,他是只让他自己一个人不签还是还有其他人不签,他为什么可以不签(证明制度有缺陷,他才敢这么做)。
找出小李有跳槽的真实意向,因跳槽故意不续签,是知法犯法,反过来追究小李的责任,说他自己没有履行好自己本职工作,要为他的错误赔偿公司的损失。
能举到有力的证据,小李的要求是不能支持的。
这必须要求公司的制度是清淅的。
2、我们有需签订合同的要求,具体的管理制度没有。平时操作还是遵循这一原则:
①符合试用期规定;新人进来一个月之内签合同;签完合同存档。
②没有拖拉、没有带有欺骗性,工作规矩的进行。
③如果某段时间招进来很多新人,又来不急签合同。一个月内会找时间向全公司公告:某部门某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请速到人事课签劳动合同,不愿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不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请立码办理离职手续!
④续签合同:必须在两个月前准备合同文本,一个月前出公告。表明公司续签与不续签的态度。
合同管理:不要存饶幸心理,该什么样就要什么样,老板怕麻烦这麻烦也要吃下去。如果作为HR,在合同问题上都不能解决,那赶快转行。最基本的人事问题解决不了,之后的路也会越走越窄,自讨没趣身心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