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18日之前,核对缴纳保险人员明细,新增人员和减少人员及时确认,填写增减人员申请表,总经理签名,加盖公司公章,人事承办人员及时交给社保局,并从社保局拷来一份交保人员明细,同财务付款对账,每月1日通过网银自动转账到社保局帐户,交纳社保,所以有人员增加、减少必须在20号之前办理完毕。
2.操作时候要特别注意:
2.1及时性,当月有人提出离职,只要离职审批单总裁签核了,及时申请停保,或者就会产生不必要的费用,离职员工不会支付这笔钱,公司交了,产生了一笔费用,离职员工工资已经发放到其帐户,也扣不回来,人事部门,特别是承办员就难交差了。不赔这笔钱,也要受行政处罚。这样的事情发生过(教训)。
2.2我们是规定员工试用满二个月转正后,开始交纳这些保险。所以对那些转正人员需及时申请,如果月底没处理完毕,那就得推迟一个月,员工就有意见了,甚到会找到人力资源部来,那也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