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税务挂钩的养老、失业及工伤,是按实际工资做为基数进行缴纳的。医疗、生育及住房由于是基数一年调整一次,因此大体上是按照规定基数缴纳。医疗是按整体不低于社平,反推到个人身上确定缴费基数。由于公司员工普遍工资偏低,因此,每个员工医保的基数都要高过本人实际工资。而住房本身是个福利性的东西,公司缴纳基数低于本人工资标准。
与税务相关的养老、失业、工伤,我们是极其注意工资总额及缴费基数的大小关系的,一定要确保缴费基数大于或等于工资总额,一旦小于工资总额,遇到税务查账,视必要进行补缴及罚款的。
而医疗保险和住房,我们是正常参保,医保目前讲究也颇多,企业参保前如是个人状态欠费的话,告知员工进行补缴,不然不享受医疗待遇,避免发生误会及纠纷。如员工确实不想补缴,一定要让其签补缴告知书,确保产生纠纷时的责任划分清楚。
住房, 如果企业承诺为员工缴纳的话,而且也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的,应即时为员工办理。因为,一旦发生延迟,而恰巧其间员工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的话,那么会因企业原因致使员工无法实现贷款。而且公积金贷款存在缴费时限的限制,企业不要应小失大,产生纠纷,这官司打下来企业毫无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