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如下:
关于离职规定,试用期员工申请离职须提前三天申请,试用期后员工申请离职须提前一个月。离职申请书经各级主管批准同意后统一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审核后交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最后批准方可。
待离职到期日当天,员工持交接清单(员工指物品等交接清单,须部门主管审核方有效。职员、管理人员要打印一份纸档的交接清单,内容包括文具物品交接、文件交接、工作内容交接等)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有在宿舍居住的人员,人事部开宿舍放行条,由宿舍保安签字确认方可。待手续办完后,于下午14:00持工作证到财务室领取所有未结工作。
特别说明一下,关于员工离职工资结算的日期,公司也做了一些相应的规定,试用期员工申请离职,是离职日三天后领工资,试用期后员工申请离职,是每月的10号或25号这两天,如遇到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不方便领的员工可申请转帐或者带领,这个手续须在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相关的资料并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