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离职手续办理程序:1、员工本人向部门主管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正式员工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我们规定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2、拟离职员工需事先填写《辞职申请表》递交人事部;3、HR将员工离职信息反馈给所属部门主管,由主管与其进行离职面谈;4、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逐级审核后,交由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批复的复印件由人事部送达员工;5、离职人员于HR处领取《员工离职手续表》、《工作交接单》,并在规定时间办理完毕,经相应部门审核,特别是总经理的签字确认之后交人事部备案;6、HR、财务共同核算离职薪资(原则上按统一薪资发放时间发放),社保停缴(当月15号及之前离职的当月停,15号之后离职的下月停);7、人事部出具《离职证明》。
注意事项:1、工作不交接完毕,不予以离职;2、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和完毕,暂不结算离职工资,不开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