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沿海还是在内地,如东莞这家服装生产企业HR主管小刘所面临的问题比较普遍,我们HR工作者通常就是将其叫做“自离”(不请假就不来上班或虽请假但未获得批准就不来上班,也不办理离职手续),面对此事,我会是如下处理:
1、 查看制度。公司员工手册或相关管理制度中,一定有员工“自离”的规定,比如(自离就是旷工,连续旷工3天或一月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5天就算自离),就是自动离职,不请假不办离职手续,有了制度做后盾就有底气了。
2、 正式通告。如果有人前来办理离职手续,按照正常离职流程办理,并扣出相应费用即可。如果仍有部分人员在期限内(一般是一个月内)未来办理离职手续,小刘就可以每月底集中清理一下,将所有已经通知但未来办理离职手续的自离员工进行通告,在公司宣传栏张贴一周。主要说明以上人员因为长期自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除名处理,请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周知。
3、 及时补员。针对这些自离情况,要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用人部门和HR部门领导,以便及时申请补员,以免影响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针对各种情况的自离员工,我们基本就是如此的处理的,截止目前,暂未出现因处理不当给公司带来麻烦的,不知大家有何高招啊?
3楼 1579968739
学习了,谢谢!
2楼 一自然一
支持
1楼 YDB01
学习了,处理思路很清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