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型企业员工流动性强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对员工的“不辞而别”应做好提前的防范措施。
1.建立完善的离职交接制度,在员工入职签合同的时候就要附加上“员工不辞而别,不配合工厂安排的离职交接,必须赔偿给工厂由此造成的损失”,明确离职不交接对工厂造成的损失金额XX元/天,并对此进行专门的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不辞而别的风险。
2.为确保离职的交接,在合同注明的同时,在工资方面做好风险防范。在“离职潮”的时间段内,将工作发放日延后,确保在员工在蠢蠢欲动的时候以工资稍作牵绊--并不是说要乱扣工资,同时,在不辞而别的时候,可将损失折合成金额从工资中扣除。
3.做好员工个人信息登记,在员工不办离职手续就离开的情况,要做及时的EMS邮寄、登报声明等。以防关系解除不清造成后续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