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情况,沿海地区像深圳哪里最普遍了,很多打工仔没有这种意识,过完年把钱都拿到手,就不愿过来办离职,反正钱已经结清了,来回一趟还得多花路费钱,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划算的,而且他也认为自己没有这个必要,和你打个招呼就算不错了。
对于这种情况,在员工入职时签署劳动合同就应该强调这一点,要对他们说解说,离职的流程和办理离职手续,因为往往打工仔的学历和文化程度不高,这些知识需要HR的人去慢慢耐心的去和他们解释,劳动法对于离职的要求和公司的离职流程,对他们说分析利害。这种可以放在入职培训里讲解。向员工灌输这种思想。
另外对于年底工资和保险,如果员工没有按正常的离职程序走,直接走人的,公司也可以在公司结算和保险上给予暂扣或者是其他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