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回话:对该类员工的老乡、关系要好的员工或已留亲戚电话进行联系,了解员工实际情况、原因等,如员工因其主观原因明确不来院了,就通知其或委托人来办理辞职手续,并明确具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2:信息公布:如15天内来院,依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无需公示,但是如果超过时间仍未能来院办理手续,直接予以信息公示,说明原因,予以除名。
3:离职手续办理: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依照实际出勤予以办理即可,但是如果超过期限,在2人监督的情况下,对其物品、相应手续进行办理,并有至少两个人的签名,(最好是其关系要好的人或同乡)。
4:款项扣除:对其社保、公积金等在当月扣款期前联系确认停扣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