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理解的,这是我们劳动密集型企业经常出现的现象,如今企业发放工资的时间一般是每月的15日-20日,这种情况主要会出现在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在每月在发放工资之前有意向离开公司的员工就会寻找某些理由请长假或者连续性的请假,利用此段时间寻找新的工作岗位,15-20日之间又会安分的回公司上班,预想拿完上个月的工资就“消失”,对他而言“损失”的并不大;二是刚好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已探亲为由,选择“直接”消失。此种行为我们通常称为“自离”(a、不请假不来上班;b、虽请假但未获得批准就不来上班;c、也不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公司),面对此事,我会是如下处理:
1、自我的审查。我觉得出现问题时,应该首先想到的是公司有没有过错与过失,对自己HR部门的自审,是否做好了良好的监管作用。然后针对发生此现象部门的审查,是否是由于部门主管的过失造成。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检查公司的漏洞与责任的判定。
2、 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在公司员工手册或相关考勤管理制度中,一定有员工“自离”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基本是这么规定的:员工未请假连续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职;员工超过请假期限3天以上,未续假,视为自离;虽请假但未获批准,不上班3天以上,同样视作旷工,视为自动离职。这几项考勤管理制度在新员工培训入职时, 就会讲明。
3、就案例上的问题,HR部门需要做的是及时与当事人确认。与已经构成自动离职的员工进行沟通确认,讲明公司的立场及处理意见。若有任何疑问需要在限期回执确认。否则,公司将按照正常的考勤制度执行相关程序。
4、公示离职通告。对自离员工的名单予以公示一周,公司自动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人事档案存档档案室一年,再统一做销毁。
5、执行招聘。针对这些自离情况,要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用人部门,根据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及时申请补员,以免影响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18楼 小匣子
学习了
17楼 左左1105
很好,学习了,嘿嘿
16楼 limi笑笑
很好,学习了!
15楼 猫姑娘
虽然员工手册上面会说到三天不上班属于自动离职,但是他的工资还是必须要结给当事人的。劳动法里面有明确说到企业不能扣压员工工资。但可以进行处罚。
敏南
@猫姑娘:是的,我也同意您的说法,但是目前企业出现的状况是,怎样制定处罚条款,针对这种情况。
14楼 snowjay
制度上一定要说明,不然很麻烦
13楼 叁毛记
楼主说的跟我之前的公司很像。制造业就是会这样
12楼 滴水成玉
这个“走”要分情况,然后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再对本组织的审视。谢谢你的分享
11楼 tonnyq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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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tonnyq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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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八宝粥加油
我公司是不办手续而离职的员工是不发工资的,这样做合法吗?
大和尚
@八宝粥加油:不合法,劳动者工作一天就必须给一天都工资。。
但是可以在制度中修改为: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结算工资,虽然意思差不多,但是如果一旦有仲裁,企业就会有很大都余地。
HRjack520
@八宝粥加油:本人意见是无论何种理由,都是不能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规定的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只除开了两种情形,1是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无法支付工资2是单位确实因为资金困难,在征得本单位工会的同意下可以延期支付。我的理解是除了这两种应该都是属于无故拖欠。何况办理离职手续只是公司的义务不是权利,员工不要你履行义务,你没办法防止人家领取工资的权力
8楼 乔宇萱
支持
7楼 小鱼儿2013613
一员工2012年7月1日入职公司,因其2013年才毕业应该为实习生,可因其是关系户,想法设法制造假象而直接正式入职,并私自搞定一份劳动合同盖章版自己留存,公司完全不知并给予五险一金,并于2013年贷款购房一套,目前本员工因学校需要而向公司申请休假1个月,直接领导未同意,员工依旧休假,直接领导及人事部以连续旷工3天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迟迟不来办理交接及离职申请,要求公司赔偿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及不签署劳动合同
6楼 蔴蔢蔢
支持
5楼 杨振环
我们公司和楼主处理方式类似!自离人员,必须在周报里显示,汇总到总部人事这,每周更新一次,及时查知员工现状~
4楼 朱家春
支持一下,我们过去规定自离的员工当月工资暂停发放,6个月以内来公司补办离职手续的,在处以一定罚金后剩余工资再发放。6个月内不来办理手续的,不再发放其工资。
诸葛景天
@朱家春:这样合法么?
3楼 栗子栗子好
你们自离的发工资么?怎么操作的,有没有员工后来又返回单位,找过你们的
2楼 hr121
压跟就联系不上人,如何与当事人确认?
1楼 ysze
不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