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未办辞职就走了的员工,我们公司称为自离员工,对于这种员工我们是这样处理的:
1.如果假期到后,三天内员工仍未回到工作岗位的,首先由部门领导或人事部致电员工本人,了解实情(必要时可以录音,以作为凭证),如果员工说不回来了,将名单上报至工会,由工会跟人事部根据公司制度得出处理结论,并在宣传栏出示通告(内容大意为:XX部门XX员工因什么原因至今未回到工作岗位,依据公司XX制度第几款第几条,现视XX员工自动与公司解决劳动关系,今后该员工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公司无关),人事部张贴公告后要拍照存档。
2.人事部公布通告三天后,将离职通告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同按员工身份证地址寄给员工本人收,用中国邮政EMS寄,并要在寄件内容一栏注明是(离职通知及XX公司与XX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3.结算薪金时,把员工出勤工资算出来,暂时不发并在备注上注明该员工自离。如果员工回来收工资就给,不回
来则保存好,以备万一。
以上就是我们公司的处理方法,欢迎大家写出自己的处理方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