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员工未办手续就走人的,没什么好说的,他敢暗渡陈仓,我就明修栈道,谁玩谁还说不定呢,小刘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发送短信、主动出击:
员工假期已满,未续假或不来的,既然电话不通,就发个短信,提醒假期已过,未续假不上班而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即为自离,希望员工及时上班,界时可补假。虽说短信对方可以说未收到,但是这也算证明公司主动告之义务。
2、 通过老乡,反打一枪:
既然员工能让老乡代话,就可以对老乡说,公司会联系员工,同时希望老乡能转告员工,如不按时上班,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即为自离,除去按规定处罚外,还要扣当月工资20%,同时公司不主动办理相关社保转移手续。相信老乡总会联系上员工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同时,员工在入职登记表上有紧急联系人电话,通过该紧急联系人联系员工,告之利害关系。
3、 告之主管,点名批评:
让员工部门主管,天天在会议上点名,点出员工旷工事实,让部门员工了解真相,同时说明员工违纪事实,表明公司规定和态度,这是宣传造势,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消息总会传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