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情况的我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 及时与员工取得联系,看员工是因为什么原因不准时来公司报到。
2. 公司《员工手册》上有规定:连续旷工3天或一月累计旷工3天的视作自动离职处理。所以员工拒不回公司交接工作者可视其为自动离职。
3. 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其回公司上班或者回公司交接工作,如拒不在制定期限内准时回公司,公司视其为自动离职等等。
PS: a.切记一定要用中国邮政的EMS 哦,目前只认可EMS快递.
b.要在快递单上表明是《******通知》等等。
c. 快递底单及文件一定要留存,以便日后一单有争议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