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办离职就消失,确实是很常见。一般我们根据“消失”时间长短,可以理解为“旷工”或“自离(劳动者单方面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旷工达到一定限度,就演变成了“自离”。
员工“自离”,若我是小刘,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事要做:
1、首先了解需不需要离职补充,如需要,新招聘或还是内部调整?招聘的来解决此问题。
2、离职手续办理。这个手续还是要办理的,由其直接上级或是相关部门代办理。如工作文件移交等还是要盘点接收清楚的。
3、离职工资结算。这个跟正常离职没有区别,工资结算出来,财务要有账。可以随时支付。
4、社保、公积金的停缴
5、“劳动合同关系解除通知”公示并送达员工。正式的可以邮寄至员工资料上填写的常住地址(一定要的),也可以附加登报或托人带话,直接电话、邮件告知。
6、所有相关资料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