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应该说事普遍存在的情况,是不可能完全避免掉的,但是如有太多成为常态的话就是一种病态的离职情况了,我认为作为企业应该从防治两方面着手。
所谓防,就是要有预见,对于可能出现的情况会有相应的预案,怎么来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时应该考虑的重点。出现这种情况简单说有两个原因,1是确实是员工自身问题,比如说路远有事,不想再折腾或者找到其他工作非正常离职;2是公司的留人政策,对于有意向离职的员工如果公司强留或者百般阻拦,估计大部分员工愿意选择这种不辞而别
治理的话也是着眼于以上两点吧,1是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加强离职的管理,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公司要做到规避风险,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时发送限期上班和解除合同通知,当然这个有个先后的顺序,主要是人员都走了,公司要在合同法上做到流程合法,给员工办理解除手续,至于工资什么的,该支付的支付,该扣的合法部分就扣,尽量避免惩罚性的扣款;2规范员工离职流程,对离职的员工不要过分强留,人留心不留,放在你这里也不一定有正能量,是吧,想走可以走,按照流程来,不按照流程,就按照法律来,把话说到了,相信大家都明白,何必搞得不欢而散呢,除非他对这家单位有什么深仇大恨。所以,员工不辞而别个人认为还是和公司、直接领导有主要的关系的。
还有一个,对于这样的员工公司要禁止二次录用,事先做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