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多数企业处于缺人状态,一线员工行情看涨,不愁找不到工作,今天撂挑子,明天再就业的事随处可见。反观HR那是一幅苦逼相,二行悲催泪,今天愁人走,明天哭招人!
对于员工未办手续就走人的,没什么好说的,他敢暗渡陈仓,我就明修栈道,谁玩谁还说不定呢,小刘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发送短信、主动出击:
员工假期已满,未续假或不来的,既然电话不通,就发个短信,提醒假期已过,未续假不上班而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即为自离,希望员工及时上班,界时可补假。虽说短信对方可以说未收到,但是这也算证明公司主动告之义务。
2、 通过老乡,反打一枪:
既然员工能让老乡代话,就可以对老乡说,公司会联系员工,同时希望老乡能转告员工,如不按时上班,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即为自离,除去按规定处罚外,还要扣当月工资20%,同时公司不主动办理相关社保转移手续。相信老乡总会联系上员工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同时,员工在入职登记表上有紧急联系人电话,通过该紧急联系人联系员工,告之利害关系。
3、 告之主管,点名批评:
让员工部门主管,天天在会议上点名,点出员工旷工事实,让部门员工了解真相,同时说明员工违纪事实,表明公司规定和态度,这是宣传造势,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消息总会传给员工。
4、 处理建议,上报工会:
只要员工造成旷工三天以上事实,HR可按公司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包括停交保险、罚款、扣除工资等处罚措施),报工会审核,争取在程序上合理、合法,(当然,如果没有工会的单位,可以由HR部门、员工所在部门、其他员工代表开个座谈会,列举员工违纪事实,提出处理建议,要求与会代表签字)。当然,相信工会也会义不容辞的维护公司利益。
5、 处理结论,通报全厂:
只要工会方面通过处理建议,可以此为基础,起草正式通知,表明公司立场。同时,将工会批复意见,与通报一起张贴宣传栏,拍留留存。
6、 核算工资,撒饵诱鱼:
按照劳动法规定,即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处罚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所以,HR需要把员工工资等核算好,但是不打到员工工资卡上。如果发生争议或员工提出仲裁,公司可以表明,员工工资已核算完毕,但是需要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再支付。如果员工放弃,虽说没捉到鱼,但是保住了饵嘛。
7、 紧急招人,解决问题:
既然员工流失已成事实,不管怎么处理,让用人部门有人可用才是解决问题之根本,所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该贴广告的贴广告,该求劳务的求劳务,该去现场的去现场。用人部门已等米下锅,HR还有什么好说的,挎着蓝子找萝卜去呗!
对于员工来说,不告而别,说明另起炉灶,不想陪公司玩了,这就是传说中: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关一关手机,不要一分钞票!
对于公司来说,握不住的沙,干脆扬了它。所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挑担牵马拿着紫金钵盂化斋去吧,抓谁都是干革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