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个做老板的都想既辞退了不合格员工,又不想给予补偿,但这事就要要求很谨慎的HR经理了。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正像 @yadian 所讲违法的辞退员工主要有三类:
1、 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 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 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注意,一定要有确切证据):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三)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此没有涉及到,所以我们不再详细分析。
所以根据主题分析,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然,方保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