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管理应该依照公司制度办理,依“法治”代替“人治”,更不能管理随意性,管理干部看谁不顺眼就把谁“干”掉,这样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利,对员工也不公平,同时,增加了企业的用工风险;
2、如果我是李小姐,我会先分析一下基本信息情况,例如员工小张的工龄,是试用期,还是已经转正,他的工平时工作考勤情况,请假情况,人际关系情况,是否还有亲属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等;
3、同时给经理老王说明,如果员工表现不好,应该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违规规纪的签字确认等,足以支撑对小张的辞退处理;如果是试用期还好办些,如果是工龄多年的老员工,更应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严重违规违纪,或严重的营私舞弊情况;
4、私下里找小张聊天,侧面了解他的工作心理情况,是不是工作有情绪,然后认真疏导,如果他自己想离职,那就是最好不过的事,同时认真收集他的意见;
5、向老板汇报自己了解的情况,并把《劳动合同法》中相关的规定告诉老板,有些是企业的法定责任,不是人为可以规避的,企业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才可以合理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