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主动辞退员工,不产生劳资纠纷,有以下几个办法,
1、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辞退之后予以补偿,这个对企业来说会增加成本,有时也会让老板出钱出的不情愿,对HR工作者产生不满。
2、在大的法律环境下建立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经员工或者职代会通过,明确哪些行为和事件构成辞退的条件,员工违反这些条件后是需要主动离职或者公司予以辞退的。
3、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并将员工工作成果进行记录,当员工不符合工作标准要求的时候,提供近期的工作记录作为明证,辞退员工。
4、有部分公司有末位淘汰制,以绩效考核作为员工工作能力的体现。
本人来说,比较推荐第二和第三个办法,第二个办法事先说明,事中控制,对于员工来说容易理解和接受,对公司来说也是一项管理手段,执行简单。第三个办法明确职责和工作标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分析内容,HR的工作也大多建立于此基础,因此十分有必要,并且符合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