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分享以下卡卡心得: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所以如果我是李小姐,就要从以上几种情况中分析小张到底属于哪一种,然后想办法搜集证据,这种证据可以去部门搜集,这种证据最好的书面形式的,比较有说服力。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小张符合以上情况,那就找小张沟通,最好是有第三方证人在场,将其作为人证,如果在谈话过程中小张的态度表现的很恶劣,那么就可以顺水推舟的将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