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与部门经理老王进行沟通,确定他不想要小张的具体原因,有无违规行为或符合公司制度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如小张有符合公司制度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则直接跟小张面谈;如无,则可进行以下确认;
第二步:可确认该员工是否试用期员工,如为试用期员工,则只需提前三天通知该员工即可(一般在公司制度中已规定)
第三步:该员工为正式员工,则查阅该员工档案,是否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书,我司制度规定两次违反公司制度即可做开除处理并不另行补偿;
第四步:如以上三条均不符合,可同部门经理老王、老板讨论对该员工进行换岗降薪(在签订的劳动合同范围内),换岗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步:如老板不接受第四步的方法,则需跟老板进行进一步沟通,公司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