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必须得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即使不能胜任也要进行培训及调岗一系列的动作,不能说辞就给辞的,而且老板还要求不能有赔偿及劳资纠纷,真是有点高难度呢。所以为了使HR的工作好做点,在人力资源制度上就要清楚规范用人制度,如辞退、员工离职面谈、晋升、调迁等要求。尤其是辞退,当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厂纪厂规处罚等须辞退的,用人部门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否则HR可以不受理。
如果我是李小姐,首先了解小张工龄情况,是否过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内事情就好办很多,直接劝退就可以了,试用期辞退没有赔偿员工能接受,但是过了试用期辞退,没有赔偿的话,那除非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若是过了试用期,那得弄清楚生产计划部经理老王对小张工作表现不满意的原因,然后再调查小张的实际工作情况,如果小张的工作能力的确达不到岗位要求的,老板也要求辞退小张,那HR想留能难呀。这时应找到老王沟通,尽量找一个合理,且小张也能接受的理由劝退。
在我们公司,若因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部门出面处理,并提供相关依据至HR审核,HR给予协助并办理离职手续,若因此引起的劳务纠纷,由HR处理。这样一来,也给部门压力,虽然HR是公司的人力资源提供者,但人力资源提供后需要用人部门引导及培养,员工是否能得到很发了的发挥,用人部门有很大的责任与义务,不能说员工工作表现不行就不行,得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