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中小企业里,辞退员工不仅是人事部的事,也可能是该员工部门经理,甚至是老板要做的工作。不管是哪一级管理者,在辞退员工的时候都要注意四忌:
1、 切忌推卸责任
有的人事经理或者部门经理在辞退员工前和员工沟通的时候,表现得很无奈,语重心长地说:“其实我觉得你做得挺好,但老板说不要你了,我也没办法,我只是在执行领导决定。”像这样的部门经理或者管理者首先自己就应该被辞退。辞退员工是公司的行为,是出于公司经营考虑的,而不是各管理者之间的人际关系决定的。像这样缺乏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管理者本身就是不合格的。
2、 切忌逼员工辞职
有些企业为了补偿金等问题,不太愿意主动辞退员工,而是想方设法让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比如调整其岗位,经常安排一些该员工无法胜任的工作,并且在一些小事上刁难该员工等等,直到对方实在无法忍受提出辞职。类似这样幼稚的做法还真的经常出现在某些企业里,大多是那些没有什么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部门经理或者人事主管的行为。一个管理者如此心胸狭隘,说难听点有些“鸡鸣狗盗”的味道,怎么能够做好管理,带好团队?作为管理人员,无论职务大小,心胸一定要开阔,做任何决定都要公平、公正、公开,这是塑造良好企业文化的必要条件。
3、 切忌“杀鸡儆猴”
有些企业里的某个团队整体精神涣散,工作效率低下,管理者用了很多办法没有改观。于是决定杀一儆百,辞退其中某个员工来刺激其他员工。然后还在会议桌上义正言辞地表示:如果再不努力工作,下一个就是你。这样的做法同样是幼稚的。一个企业